优化乡村旅游提高发展质量

2020-08-17 10:03:42 [来源:益阳日报] [作者:刘吉] [责编:张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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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益阳市积极创建等级景区(点)和星级乡村旅游区(点),以旅游产业促进乡村振兴,其中南县罗文村入选第一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极大推动了村庄发展,乡村旅游发展正当时。(详见8月14日《益阳日报》第4版《我市稳步推进全域旅游产业发展》)

2019年9月16日至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调研时强调:“发展乡村旅游不要搞大拆大建,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把传统村落改造好,保护好。”如何在保护的基础上提高乡村旅游发展质量,应是题中之义。

优化乡村旅游有其必要性。首先应指出,相较于单一农业的低收益和工业的污染风险,乡村旅游无疑是发展乡村产业的最佳选择之一。目前,在乡村旅游迅速发展的同时,出现了不长效、不协调、不平衡等问题。不少景点立项建设快、热度提升快、客流减少快、口碑下降快,这种昙花一现的现象折射出很多旅游项目的不足;很多地方未形成和执行科学的域际、域内旅游规划,规划往往让位于招商引资要求,对项目不加甄别;村旅开发过程中,制度、人才、科技等供给侧要素仍显匮乏,产业结构不优、产业效能不佳。由此可见,优化乡村旅游、提高发展质量势在必行。

寻求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转变观念是前提。基于乡村缺少资本、人才的现状,很多大手笔的项目其实很难真正见效或维持,只有先认识到乡村的限制性条件才能规避投资与财政风险。大手笔不可或缺,但小规模渐进式开发也未尝不可,欧洲的乡村旅游发端于19世纪中叶,至今发展了150余年,其旅游小镇大多遵循渐进式开发原则,真正沉淀着历史。乡村旅游发展观念,应从项目眼光转向事业眼光,避免急躁浮躁,只有这样,才能深培地域特色,久久为功赢得口碑。

优化乡村旅游规划,保护本土性是基础,立足本土性才能真正因地制宜。发展可以有统一目标统一途径,可以相对“从无到有”,但保护是“从有到有”,所以必须分项分区,制定精准的评价标准。优化乡村旅游规划,一方面,应更加强调保护意识,基于大数据,在严格限制环境、文化承载力的基础上规划;另一方面,应强化规划实施的执行力,合理限制行政指令、资金流向对旅游规划的调整修改,通过过程控制做到保护与开发相协调。

完善村旅产业体系,调整结构是动力。目前乡村旅游的生产要素仍以需求侧为主,财政投入、开发商投资、游客消费还是扩大内需的举措。要既提高乡村旅游发展动力,又优化经济结构,乡村旅游方面的要素就要转向供给侧,变政策、资本的拉力为乡村自身发展的推力。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过程中,很多扶贫工作队在发展乡村旅游的同时还依托旅游发展综合农业,起到了长效性作用。如益阳市安化县江南镇黄石村成立合作社,在发展旅游的同时推进茶业、水果、作物的产销,农业生产本身也成为旅游观光的一部分,让增收机制不停留在“门票钱”,使村民的种植养殖得到旅游的带动,为村民生产致富提供了多种途径,为乡村发展和乡村振兴带来不竭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