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县“文物保护利用与文旅融合”入选湖南文物保护利用创新发展重点推介项目

2020-11-06 15:26:09 [来源: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官方网站] [责编:李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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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在由湖南省文化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湖南日报社等单位主办的2020年湖南(金秋)文物博览会开幕式上,宣布了湖南文物保护利用发展百佳案例名单,湘西州报送的“凤凰县文物保护利用与文旅融合”荣获优秀文博资源拓展与文旅融合案例重点推介项目。

凤凰历史悠久,文物资源丰富,特色鲜明,保存良好。2001年凤凰古城被国务院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凤凰区域性防御体系入选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全县拥有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106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6处。近年来,凤凰县加大文物保护力度,建立了文物、风景名胜管理、规划、执法四部门联合审批制度,加强对凤凰古城的房屋新建、装修维修等审批和监督,同时开创“文物+保险”的文物保护新模式,从2012年起,县财政就把县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纳入“文物+保险”模式,每年出资约40万元,给文物买保险,破解文物保护难题,有效地保护凤凰古城的历史风貌。

在加强文物保护的同时,合理开展文物资源综合利用,开创了文物保护利用的“凤凰模式”。一是开展文物保护与文化遗产保护、新农村建设、农村文化建设、文旅融合发展相结合的模式。通过产权置换、货币补偿、保护修缮三种模式,将闲置和无人居住的文物本体通过购买、等价置换等方式,把文物所有权归属政府,进行保护修缮,对保护范围内的现代和违章建筑予以拆除。破解了私有产权文物建筑保护的难题。二是利用文物保护单位、特色民居等设立博物馆,如中国文庙文化博物馆、中国屯田文化博物馆、中国南方长城文化展览馆、凤凰百年筸军文化展览馆、山江苗族博物馆等,探索文物保护利用模式。

该县通过不断探索文物保护利用新机制和新举措,充分发挥文物资源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中的主力军作用,走出一条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和文物保护共赢的文物保护利用模式,让文物“活”起来,让文物保护利用成果惠及人民群众。先后荣获全国文物工作先进县、文物保护利用优秀单位、湖南省十大优秀文化遗产、全国十佳优秀旅游城市等荣誉称号,2019年,全年接待游客量2010万人次,旅游业总产值200多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