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特约评论员 王德刚
露营作为在现代旅游发展中应运而生的新型业态,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在一些方面还存在着问题和不足,需要相关业务部门、经营企业、露营消费者等各方共同努力,为露营市场营造良好、健康的发展生态。
近期以来,国内很多地方出现露营热。刚刚过去的五一和端午假期,露营市场更是出现了“爆发式”增长势头。露营市场快速发展带动了露营项目投资热潮。有关机构发布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有露营相关企业5万多家,其中山东、广东、海南三省露营企业均超过3000家;今年以来,露营企业和露营投资火爆引发了媒体对露营市场发展问题的关注,主要集中在无序发展、露营垃圾和环境污染、配套和服务滞后等方面。
露营作为一种户外休闲活动和消费现象,虽然早已有之,但快速和规模化发展还是近几年的事情,特别是在当前旅游需求多样化、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和疫情影响等因素的多重作用下,短时间内呈现“爆发式”增长,出现一些问题和不足是不可避免的。在当前情况下,我们要从管理、供给、消费三个角度共同发力,打造健康的露营市场发展生态。
首先,从政府和相关业务部门的角度,要通过宣传引导、标准规范、监督监管等手段,加强对露营市场的管理,促进露营市场健康发展。
露营作为深受广大群众喜爱的新需求、新业态,各级政府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应该站在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角度给予支持。
一是在公共服务配套方面进行完善,即在营地和营位、道路、导引、停车场、购物、餐饮等设施建设以及水、电、垃圾处理、卫生设施配套等方面,通过规划布局、资源配置等手段,进行系统性配套建设,形成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
二是相关标准规范的完善与宣贯。近年来,相关部门已经出台了《休闲露营地建设与服务规范(GB/T31710-2015)》《自驾车旅居车营地质量等级划分(LB/T078-2019)》等行业标准,公安部门也出台了房车、旅居车、轻型牵引挂车等的上路规定与驾驶证申领指南等文件,但这些标准和文件或多或少存在宣贯不到位、露营相关知识普及率不高等情况,需要相关部门、行业组织、涉旅企业等进一步加强对公众的宣传引导。
三是及时跟进、加强市场监管。露营涉及的领域广,文化和旅游、风景名胜区、森林管理、河湖与水源地管理等部门都有相关责任,应从各自的职责范围出发,及时跟进市场发展趋势,加强属地和业务监管,防患于未然。实际上,前期之所以会出现一些负面影响和质疑声音,跟一些地方的业务部门信息滞后、行动迟缓有一定关系。
从露营相关企业和产品供给、服务机构的角度,要严格执行涉及露营事项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为露营消费者提供安全、高质量的产品与服务。
露营相关企业包括露营地建设经营企业、露营活动组织企业、露营设施设备生产企业以及为露营提供配套服务的餐饮、购物、娱乐、住宿企业等类型,在露营市场“爆发式”增长阶段,大部分企业在经营管理、服务流程、游客管理等方面,缺乏相关的经验积累,都是在实践中边探索边发展。
国际上,露营市场发育较早的欧美地区的露营地大多是公益或半公益性的,而非高盈利项目。近期国内一些露营地推出了“露营+演艺”“露营+下午茶”“露营+旅拍”等“花式”露营产品,眼前效益十分不错,但仍需探索形成更为成熟的商业模式。
因此,我们要秉持科学、审慎、规范的态度,在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前提下,通过创新提升,为露营消费者提供安全和高质量的产品与服务。
从露营消费者的角度,要提高自身素质、注意行为规范,做环境友好的文明消费者。对于绝大多数消费者来说,露营还是一种较为新鲜的旅游体验,没有专业经验,需要逐步形成良好的露营习惯,特别是在处理露营与环境的关系方面,要树立爱护环境、关爱自然的良好习惯和理念。
实际上,20世纪70年代,国际上已经出现了“无痕旅游”概念,意在倡导尊重环境、尊重野外生物、尊重他人利益、合理选择露营地、合理处理垃圾等文明旅游理念,杜绝“露营狼藉”现象出现。
总之,露营作为在现代旅游发展中应运而生的新型业态,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在一些方面还存在着问题和不足,需要相关业务部门、经营企业、露营消费者等各方共同努力,为露营市场营造良好、健康的发展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