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28条举措促推文旅产业发展 最高奖励100万元

[来源:益阳日报]

益阳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星

我市针对文旅产业有没有惠企奖补政策?标准是什么?最近,部分企业拨打12345政企通专席咨询。记者咨询专线人员及相关部门了解到,根据《益阳市加快推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等相关规定,我市围绕鼓励引进与建设文旅项目、品牌创建推广、完善基础设施等方面推出28条扶持奖补举措,最高奖励金额达100万元。

其中明确,对符合我市文旅产业发展规划,新引进带动性强、属于国内外龙头企业项目,或发展潜力巨大、能填补益阳市产业空白的项目,或固定资产投资额超过5亿元的重大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方式给予重点支持。

在项目引进方面,对在我市新建开业且投资规模在3亿元以上,获评五星级旅游饭店的品牌酒店,按照每年100万元的标准连续3年对酒店投资者给予投资奖励,对纳入省级、国家级重点文旅产业项目库,并在当年投入建设资金3000万元以上的,奖励项目投资主体10万元。对新引进落地,且固定投资额不低于每亩100万元,投资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重点文旅产业项目,给予项目投资奖励。奖励支持额度为项目建成并正式运营之日起前2年,实际缴纳增值税、所得税中市本级及以下地方所得部分的等额资金;后4年为实际缴纳增值税、所得税中市本级及以下地方所得部分资金的50%。

在推进文旅基础设施完善方面,推进景区停车场建设和“厕所革命”。新建旅游厕所达到《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8973-2016)2A(含2A )级以上标准,一次性给予每个蹲位0.2万元奖励;新建停车场达到3A (含3A )级以上旅游景区停车场标准,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支持存量旅游企业改造升级。市内3A级(含)以上景区三星级(含)以上旅游单位,当年新增投资2000万元以上,用于基础设施改造升级,或培育文旅服务新业态,视情奖励5至10万元。

在品牌创建推广方面,对获得国家、省、市旅游商品设计评比奖项或称号且具有产业投资价值的,一次性奖励最高3万元;自主开发具有益阳特色的文化旅游商品并获得专利且投入批量生产销售的,经认定后奖励5万元;对在国家、省、市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评审的旅游商品大赛中,获得金银铜奖的优秀旅游商品,分别给予奖励,最高3万元。被新评为国家3A级以上旅游景区的,一次性奖励最高100万元;被新评为省级、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一次性分别奖励50万元、100万元;被新评为三星级以上乡村旅游区(点)的,一次性奖励最高5万元;被新评为国家三星级以上旅游饭店的,一次性奖励最高30万元;被新评为湖南省丙级以上旅游民宿的,一次性奖励最高5万元;被新评为省内旅行社“十强”、国内旅行社“百强”的旅行社,一次性分别奖励10万元、20万元;被新评为湖南省三星级以上的旅行社,一次性奖励最高10万元。本市3A级(含)以上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等旅游企业,在市外重点客源市场发布益阳旅游形象广告的,本市旅游企业、行业协会等在重点客源市场开展旅游主题营销活动的,视情给予补贴。对我市引进的重点文旅产业项目在省级及以上电视台、市域外高速、机场、高铁播放形象广告片或引进电视、综艺节目、电影摄制组签订影视拍摄协议且拍摄作品在省级及以上电视台、院线播放的,按实际发生费用的5%予以补助,每个项目年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在激发文旅消费市场方面,鼓励发展地接旅游。旅行社组织招徕市外或境外(含港、澳、台)游客来益阳旅游,按游览有价门票景区及单个旅行社全年累计接待游客量的人次适当给予奖励,游客量须不低于2000人次,最高为每人次30元的标准奖励。组织一趟旅游专列(指火车、高铁等)来益阳旅游,按单趟人数不少于100人以上时,奖励组织方最高每趟3万元。

本市旅行社全年接待游客量在1万人次以上的前三名,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可与旅游人数奖重复奖励;本市星级旅游饭店全年接待游客量在1万人次以上的前三名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本市3A级(含)以上有价门票旅游景区全年接待游客量在10万人次以上的前三名,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

(原载《益阳日报》2023-01-06 第A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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