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德市财政局、市文旅广体局联合发布《2022年常德市促进旅游业发展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促进旅游产业市场复苏回暖。以300万元旅游促销和品牌创建奖励资金,促进文旅市场全面振兴。
《奖励办法》对积极开拓市外旅游市场的旅行社给予促销奖励,包括旅游接待奖、旅行社排名奖、旅游广告宣传、旅游市场开拓等9个奖项。
其中,接待市外游客游览2个以上收费旅游景区、游客在常德市区住宿2晚以上,且全年累计接待不少于600人次的旅行社,每人次奖励50元。旅行社销售常德旅游线路产品,全年累计接待游客量6000人次以上,且在旅行社行业内接待量排名靠前的,最高可获得奖金10万元。
对从市外组织旅游包机(在常德桃花源机场起降的非正常航班)、旅游专列来常德,游览1个收费景区且住宿1晚并达到相应人数要求的旅行社,分别给予2万元奖励;从市外组织自驾车队来常德,自驾车15辆以上、人数60人以上、游览1个收费旅游景区且住宿1晚的,每个车队奖励0.5万元;对积极主动、组织开拓新客源市场,且全年接待新客源市场游客量不少于2000人次的旅游企业,给予年度市场开拓奖励,每个客源市场奖励2万元。
此外,《奖励办法》还对旅游企业在市外宣传、推介、展示常德文旅形象,提升常德文旅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的行为予以奖励。对其在市外发布常德旅游形象广告和旅游产品广告,按最高不超过广告宣传费实际支出的40%给予奖励,单次奖励最高不超过3万元。全年累计最多奖励10个项目。(徐志雄 宋淑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