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花样年华 香约江永”摄影大赛征稿

2024-03-20 10:05:28 [责编:唐卓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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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永州市江永县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全力推进农旅融合,以花为媒,因地制宜发展“花海经济”,开发乡村旅游,推动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实现“一花多赢”的发展效应,同时,深入挖掘特色文化元素,充分发挥生态资源优势,创新文旅业态,不断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为进一步推动江永县文旅融合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由湖南省摄影家协会、中共江永县委员会、江永县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2024“花样年华 香约江永”摄影大赛正式启动,即日起开始征稿。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湖南省摄影家协会 、中共江永县委员会、江永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共江永县委宣传部、江永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协办单位:永州市摄影家协会、江永县摄影协会

征稿平台

www.hpa123.cn

征稿范围

反映江永在发展“花海经济”、乡村文旅等方面的成果,呈现江永文旅崭新气象的摄影作品,特别是体现2024年“花样年华 香约江永”相关活动的作品。

拍摄建议:

1.桃花花海

地点:兰溪瑶族乡香花井村、勾蓝瑶寨景区

2.油菜花花海

地点:上甘棠古村景区、勾蓝瑶寨景区、松柏瑶族乡黄甲岭村

3.紫荆花、杜鹃花海

地点:松柏瑶族乡花楼村

4.杜鹃花海

地点:湖南燕子山国家草原自然公园

5.香柚花海、夏橙花海

地点:粗石江镇、桃川镇、兰溪瑶族乡、潇浦镇

截稿时间

2024年5月31日 24:00

征稿细则

1.参赛作品数量不限,单幅、组照均可(单幅和组照统称为“件”,组照不低于4幅为1件),题材、风格不限。

2.参赛作品单幅图片文件(JPEG格式)大小须不小于2MB,建议大图上传。

3.投稿作品需按投稿平台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实名投稿(投稿者与身份证相符),并注明作品标题、图片说明以及拍摄时间、地点。

4.投稿方式:进入投稿平台(www.hpa123.cn)2024“花样年华 香约江永”摄影大赛专题投稿。

5.本次活动一律接收电子投稿。

奖项设置

金质收藏1件 证书+稿酬5000元/件

银质收藏3件 证书+稿酬2000元/件

铜质收藏6件 证书+稿酬1000元/件

入选作品40件 证书+稿酬300元/件(或等值奖品)

备注:

A.凡在本次大赛中入选的作者均可获得湖南省摄影家协会颁发的证书(获奖者凭证书可获湖南省摄影家协会入会计分)。

B.部分优秀投稿作品在湖南省摄影家协会官网首页置顶刊登可获湖南省摄影家协会入会计分。

作品评审

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征稿作品分阶段按需求进行评选,评委由举办方邀请相关专家组成。

特别说明

1.主办方可根据实际来稿情况,对入选作品使用数量和奖项进行调整。

2.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选送作品的实际作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凡因稿件或投稿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3.作品拟入选后,主办单位将对不符合展览展示要求的作品调取作品大图或原图,请拟入选作品作者务必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逾期不提供或所提供文件不合格者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4.本次活动不收投稿费,不退稿。

5.对于所有入选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出版摄影作品集等方式进行使用,并可不再支付报酬。

6.主办、承办、协办单位有权在与本次活动期间在相关线上线下等渠道的赛事宣传、报道、展示中无偿使用未入选投稿作品,该使用不意味着作品入选或拟入选。

7.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摄影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等情形),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入选资格。主办方将根据其违规的情节,给予取消参评及入选资格、两年以上直至终身禁止参加湖南省摄影家协会主、承办的所有展览、影赛、活动的处罚。

8.凡投稿者,均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9.所有来稿因其它意外情况所造成损坏或丢失,举办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0.主办单位对本次征稿启事具有最终解释权。

赛事咨询

联系人

赵老师: 0731——82298386

责编:李梓延

一审:李梓延

二审:曾益

三审:禹振华

(一审:夏博 二审:刘乐 三审:石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