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欧阳杏蓬的散文集《民间的峥嵘岁月》中,《大地之色》与《在春天末梢对视死亡》是一组天然互文的篇章:前者向外铺展湘南山野的四季晨昏,以色彩为线索串起农耕时序与劳动群像,最终落于 “大地底色即劳动者肤色” 的朴素判断;后者向内沉入个体生命困境,以脑梗病体返乡的经历为切口,在春日山野的行走里完成与病痛、死亡、乡土的和解。一宏观一微观,一写众生一写自我,一讲自然轮回一讲个体体悟,二者以土地为共同基底,以劳动为共同脉络,把乡土里最沉实的生命哲学讲得平实又动人。民间的“峥嵘”从来不在喧嚣的口号里,就在一辈辈人面朝黄土的劳作里,在生老病死的坦然承接里,在人与土地相互滋养、最终融为一体的宿命里。
一、四季流转:大地色彩里的劳动节律
《大地之色》从来不是一篇单纯的写景散文,而是一部浓缩的农耕色彩志。作者笔下的湘南山野没有脱离农时的“纯风景”,四季的每一种颜色,都和土地上的劳作深度绑定,和农民的呼吸、汗水、期盼紧紧嵌合在一起。大地的色彩变迁,就是一部无声的农耕历法,也是劳动者一生的生命节律。
春雷一响,大地就醒了。春天的色彩是一点点晕开的:先是桃枝上鼓出的蓓蕾,再是河坡上泛青的草芽,接着是满田满垄的新绿,最后是漫山遍野的花团锦簇。但在农民眼里,春天的美从来不是用来观赏的:桃花开了,该备耕了;布谷鸟叫了,该浸种了;田埂上的草返青了,该修水渠了。每一抹新绿背后,都是弯腰劳作的身影。《在春天末梢对视死亡》里,作者拖着病体回到家乡,映入眼帘的正是这样的春天:烤烟苗才长到五片叶子,苍鹭落在翻耕过的水田里,雷竹笋从河坡的泥土里钻出来。这些景致对他而言不是陌生的春色,是刻在记忆里的农时信号——哪怕离开土地几十年,哪怕身体被疾病磨损,只要站在春天的田埂上,身体里的农耕记忆就会自动苏醒。这是土地刻在人身上的烙印,永远不会消失。
盛夏的湘南,是化不开的浓绿。稻田、山林、河坡,所有的植物都在烈日下疯长,绿得厚重,绿得饱满。而这份浓绿的背后,是一年里最苦的“双抢”。《大地之色》里写得具象:夏天热得化不开,人的汗也流得化不开。抢收早稻,抢插晚稻,立秋就是死线,晚一天都影响收成。农民弯着腰在水田里劳作,后背被太阳晒得脱皮,脚掌泡在泥里发皱,禾叶划得手臂满是红痕。没有亲身经历过双抢的人,读不懂盛夏浓绿的重量——那是用汗水泡出来的生机,是用熬出来的时日换回来的丰收。少年坐在发烫的田埂上,望着看不到头的稻田,渴望有一台插秧机能解放双手,这份朴素的愿望里,藏着农耕生活最真实的艰辛。也正是这份艰辛,让秋天的金黄显得格外珍贵。
秋天是大地最绚烂的谢幕。稻穗的金黄是主色调,漫山遍野铺展开来,像阳光落在了地上。枫叶的红、乌桕的紫、野果的橙,点缀在山林间,像一场盛大的告别。收割季的田野是热闹的,收割机的轰鸣、打谷机的声响、农民的吆喝,混着稻谷的清香,构成了一年里最踏实的时刻。但作者没有停留在丰收的喜悦里,他的目光最终落在了收割者的身上:那些弯腰捆稻子的人,那些扛着麻袋的人,那些皮肤被太阳晒成棕黑色的人。他们的胳膊、手背、脸颊,都是和泥土相近的颜色,和老瓦相近的颜色,和深秋大地沉下来的色调相近的颜色。
冬天是湘南乡村的底色期。灰蒙的天空、枯褐的山岭、萧索的田野,构成了大地最朴素的休眠色。冷风刮过窗棂,农民缩在火塘边,耳朵却贴着土地——他们从风的软硬、雪的厚薄里,预判来年的年成。“大雪兆丰年”不是书本上的谚语,是刻在骨血里的生存经验。大地在冬天收敛锋芒,积蓄力量,人也随之蛰伏:修补农具、酿制红薯酒、盘算来年的种子与肥料。这份慢不是懒惰,是农耕文明特有的节奏:土地有休耕期,人也有歇口气的间隙,所有的蛰伏,都是为了春天的萌发。
作者在《大地之色》的结尾写下了最沉实的判断:大地的底色是黑色,劳动者的肤色也是黑色,最终人的归宿也将是这片黑色的泥土。这句话没有任何修辞上的炫技,却有着直抵人心的力量。不是人在装点大地,是大地在塑造人;不是人在耕种土地,是土地在养育人的生命。四季的色彩轮回,对应着人的生老病死;大地的厚重底色,就是劳动者一生的生命本色。
二、病痛还乡:春天末梢的生死凝视
《大地之色》是站在土地之上,俯瞰四季与众生的生命节律,《在春天末梢对视死亡》则沉入个体生命内部,以病痛之躯触摸生死边界的私人体悟。这篇散文的特殊之处在于,作者不是以健康的、旁观者的姿态回到乡村,而是带着脑梗后遗症、带着对死亡的切身焦虑,踏上了返乡的路。也正因为这份“向死而生”的视角,他对乡土生命的理解,才比寻常的乡愁书写更深了一层。
返乡之初,作者的生命状态是消极的。患病之后,他对生死的认知带着几分虚无:“生才可怕,要吃要喝,还要负责任;死就像走亲戚,并非痛苦,或者还有点新鲜的刺激。”这是城市里的病人才会有的情绪——脱离了土地的根,疾病就成了孤立无援的困境,死亡就成了悬在头顶的恐惧。城市生活把人从土地里剥离出来,也把生死变成了纯粹的医学命题,变成了个体独自承担的焦虑。可一旦回到东干脚,回到母亲身边,踩进熟悉的泥土里,这份悬浮的焦虑就慢慢落了地。
最先稳住他的,是母亲的存在。七十四岁的老人,做过三次心脏手术,搭了三根心血管支架,从鬼门关走过好几回,却依旧停不下来:铺床、找被子、张罗饭菜、絮絮叨叨叮嘱家事。她会因为“古来稀”的说法生气,会因为儿子回家忙前忙后,会念叨着田里的菜、地里的笋,仿佛身体里有使不完的劲。母亲的形象,正是民间女性生命韧性的缩影:她们一辈子吃苦受累,经历过饥荒、病痛、丧亲,却从不哀叹命运,也不畏惧死亡,只认准一个道理——活着,就要把日子过下去。这份不矫情、不示弱的生命力,比任何安慰都有力量。作者看着母亲忙里忙外的背影,就懂了:所谓坚强,从来不是喊出来的口号,是熬过来的日子堆出来的。
真正让他直面死亡、接纳死亡的,是土地上随处可见的生死常态。他顺着记忆走到勒桑里河坡,去扯雷竹笋,走着走着,就撞见了一座新坟。黄土尚新,没有墓碑,插着残留的香烛,就安安静静立在竹林地边,离稻田不远,离村庄不远。换作在城市,坟地是阴森的、避讳的、和生活区严格隔开的;但在乡村,生死从来都只有一田之隔。春耕的时候抬头能看见先人的坟头,秋收的时候脚步能路过祖辈的墓地,生和死就像田埂上的草,荣了又枯,枯了又荣,都是大地节律的一部分。
作者站在新坟前,没有恐惧,没有避讳,只有平静的打量。他想起记忆里这里曾是一片庄稼地,想起父辈们一辈子在这片土地上劳作,想起自己年少时在这里放鸭子、捉螃蟹的时光。几十年过去,种地的人老了、走了,埋进了土里,土地却依旧在生长,竹笋依旧在春天冒出来,稻田依旧按时节青黄交替。这一刻他忽然明白:死亡不是终结,是回到循环里去。就像《大地之色》里写的四季轮回,草木枯了还会再青,人走了,还有后辈接着耕种土地,还有土地接着孕育生机。人的生命有限,但土地的循环无限,把自己还给土地,就是回到了最安稳的归宿里。
而与土地的重新连接,本身就是一种治愈。他虽然不能再像年少时下田劳作,却依旧提着篮子,弯腰去扯土里的雷竹笋。指尖碰到泥土的凉意,指尖掐断笋茎的脆响,篮子里慢慢积起来的清香,这些细碎的、和土地相关的动作,都在一点点把他漂浮的、病痛的身体,重新锚定在大地上。劳动不一定是繁重的耕作,也可以是这样温和的触碰——只要还在从土地里获取食物,只要还和泥土发生关联,人就不是无根的浮萍。病痛带来的虚无感,就在这一弯腰、一抬手的劳作里,慢慢消散了。
从惧怕死亡,到平视死亡,再到接纳死亡,作者的转变不是靠哲学思辨完成的,是靠脚踩在泥土里、眼看惯了生死、手摸着了地气慢慢悟出来的。春天是万物生长的季节,却也随时有人离开;病痛是生命的低谷,却也能让人看清归途。在春天的末梢对视死亡,最终看见的不是恐惧,而是土地教给人的、刻在民间骨血里的平静。
三、劳作为锚:土地上的生命闭环
把《大地之色》与《在春天末梢对视死亡》放在一起读,最清晰的脉络就是:劳动是贯穿所有生命体验的锚点,土地是所有生死轮回的起点与终点。二者共同指向了湘南乡土最核心的生命逻辑——人与土地,以劳动为纽带,形成了一个闭环的生命循环。
在民间的认知里,劳动从来不是被迫的生存手段,是生命的本能。《大地之色》里写那些留守乡村的老人,六七十岁了,依旧种着几亩田,侍弄着几分菜地。不是儿女不孝顺,也不是家里缺这点钱,是手停不下来,脚闲不住。一辈子在土地上劳作惯了,一旦停下来,生命好像就没了着落。贵叔一个人承包几十亩田,茶叔八十岁还满山跑着找笋、捉蛇,三猴儿一年四季守着两亩菜地忙忙碌碌。他们的生命节奏,完全跟着土地的节奏走:春种、夏耘、秋收、冬藏,一天不落地做下去,一辈子就这么过来了。而生死这件大事,也被纳入了土地的循环逻辑里。《大地之色》的结尾说,大地的底色是黑色,也终将是我们的归宿。这句话不是伤感的抒情,是客观的陈述。农民从出生起,就在泥土里摸爬滚打;一辈子在土地上流汗出力,把皮肤晒成和泥土一样的颜色;到老了,走了,埋进土里,重新成为土地的一部分。生从土里来,死回土里去,中间的一辈子,用劳动和土地打交道——这就是一个完整的生命闭环。没有遗憾,没有不甘,就像稻子熟了要收割,树叶黄了要飘落,都是自然而然的事。
《在春天末梢对视死亡》里,作者最终的释然,本质上就是接受了这个闭环。他年少时渴望逃离土地,觉得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日子没有尽头、没有希望;在外漂泊几十年,经历了世事,又遭遇了疾病,再回到家乡,才看懂了土地上的生死智慧。人这一辈子,不管走多远,不管混成什么样,最后都要回到根上来。身体病了,就回到土地边养一养;心累了,就到田埂上走一走;哪怕生命走到了尽头,埋进故土,就是最安稳的结局。
四、结语:民间生命的朴素尊严
这两篇散文之所以动人,不在于辞藻多么华丽,也不在于立意多么高深,而在于书写姿态的平视。作者不是站在城市知识分子的高度俯视乡村,也不是带着廉价的乡愁美化乡村,他自己就是从这片土地走出去的儿子,现在带着病痛回来,他是亲历者,是局内人,他写土地、写劳动者、写生死,就是在写自己的来处,写自己的命运。
他不回避劳动的苦。双抢的烈日、插秧的腰痛、农民粗糙的手掌、黝黑的皮肤、拮据的生计,他都写得实实在在,没有把乡村田园牧歌化,也没有把劳动者塑造成“苦难的符号”。更重要的是,他写出了普通劳动者的尊严。这些面朝黄土的农民,没有显赫的身份,没有惊天的事迹,一辈子没走出过多远的地方,也没做出过什么“贡献”。但他们用一双手种出粮食,养活了家人,延续了后代,也撑起了这片土地的生机。他们的生命不耀眼,却有重量;不张扬,却有韧性。
《大地之色》把劳动者的肤色定义为大地的底色,就是对这份朴素尊严最高的致敬——他们不是历史的配角,他们就是这片土地的底色,就是民间岁月的主角。《在春天末梢对视死亡》里,作者从病痛中向乡土汲取力量,本身就是对这种生命韧性的回应。他曾经想逃离土地,想过不一样的人生,可当生命遭遇困境,最终能安抚他的,还是年少时拼命想离开的家乡。这不是个体的倒退,是精神的归根——人走得再远,根都在泥土里;飞得再高,最终都要回望出发的地方。
大地无言,却承载了所有生死;劳动无声,却撑起了万千日子。这是民间最本真的峥嵘,也是乡土最沉实的尊严。
(作者:吴佳桐(2002-),男,陕西西安人,陕西师范大学文学院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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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声在线



